是我的写作生活的开始。这就决定了我的作风,若是我也可说是有作风的话。我的写作大体上属于朴实清新一路。一方面自己的才力只能作到这地步,一方面也是国文教师的环境教我走这一路。我是个偏于理智的人,在大学里学的原是哲学。我的写作大部分是理智的活动,情感和想象的成分都不多。虽然幼年就爱好文学,也倾慕过《聊斋志异》和林译小说,但总不能深入文学里。开始写作的时候,自己知道对于小说没希望,尝试的很少。那时却爱写诗。不过自己的情感和想象都只是世俗的,一点儿也不能超群绝伦。我只是一个老实人,或一个乡下人,如有些人所说的。——外国文学的修养差,该也是一个缘故。可是我做到一件事,就是不放松文字。我的情感和想象虽然贫弱,却总尽力教文字将它们尽量表达,不留遗憾。我注意每个词的意义,每一句的安排和音节,每一段的长短和衔接...
一切从一场有组织的到十七世纪初欧洲的穿越试炼开始。 对于优秀的赵红军和他的三个兄弟而言,航海探险可以有,征服世界也可以有,然而前提是通过五百名额的试炼…...
青雀先是小姐的伴读丫鬟,又成了小姐的陪嫁丫鬟。小姐婚后多年无子,她又被提拔为姑爷的妾。小姐握着她的手说青雀,你信我,将来你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,我必不会亏待了你。青雀信了。她先后生下一女一儿,都养在小姐膝下。姑爷步步高升,先做尚书,又做丞相,她的一双儿女日渐长大,女儿如花貌美,儿子才学过人,人人都说,她的好日子要来了。可女儿被送去和番儿子被打断双腿的冬天,她也以嫉妒盗窃两重罪名,死在一个寒冷的夜。青雀死不瞑目。她想问一问她的小姐,她从小相伴,一起长大的小姐分明情分承诺历历在目,为什么这样待她?为什么这样待她的孩子们?重来一回,她已经是姑爷的侍妾,肚里才怀上女儿。上一世醉眼看她目不转睛的楚王,此生依旧紧盯着她。摸着还未隆起的小腹,她抛却礼义廉耻,上了楚王的榻。...
程方秋生得千娇百媚,肤如凝脂,一睁开眼,居然成了一本七零年代文里的炮灰女配。她无语望天,在这个充满限制的时代,她只想当条咸鱼,拿着便宜老公的丰厚工资买买买,顺便再好好享受宽肩窄腰,冷峻帅气...
觉醒后,秦陶陶发现自己是一本穿书文男主的白月光。生前对男主各种跪舔,爱而不得跳了楼。死后就成了推动男女主感情戏工具人,被频频鞭尸。秦家大小姐不干了!马上开启王...
她是21世纪的天才神医,却穿越成不受宠的弃妃,冷面王爷纳妾来恶心她,洞房花烛夜,居然让她这个王妃去伺候,想羞辱她是吧?行啊!她拿着几面旗子,对着床头摇旗呐...
以战锤之火,审判庭之魂,跨越万千星河,对抗混沌邪神!西贝猫出品,完本保证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