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约翰·巴勒斯 (作者), 林妮 (译者)更新时间:2026-01-02 09:52:29
在这本书里,有以上所有你喜欢的东西,而且绝对没有无病呻吟的文字。一本书,小巧的身材,舒服的手感,适合你在任何地方翻开它。行进中的地铁,弥漫着香气的咖啡馆,放松筋骨的沙发,公园被晒得微微发热的长椅……阅读它是一件绝妙的事情。一切都新鲜,愉快而可爱。呼吸顺畅自由。阳光倾注在大地之上,灵魂也在此刻吸收热量。一切都觉醒了,然而一切都默不作声。 春野,阳光,众鸟归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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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时间听到它骄傲的歌声。在更早的一段时间里,我有时会听到韦氏鸫、绿背鸫、隐士夜鸫等鸫类鸟的演唱,韦氏鸫的歌声美妙动人,绿背鸫和隐士夜鸫的歌声使人沉静。 五月初,我偶然发现森林里到处都是莺类。它们在树丛中跳跃,从最高的郁金香到最矮的香灌木,搜索着每一根枝条和每一片叶子,为自己漫长的旅途补充食物。晚上,它们开始踏上漫漫征程。而北森莺、栗胸林莺和布莱克伯恩莺这些鸟在这短暂的逗留时间里会一展歌喉,仿佛自己在家乡一样。有那么两三年,我都会在一片高大的橡树林中看见一群栗胸林莺觅食,它们在枝头歌唱,动作很缓慢,显然要稍作停留。 夏季在这里生活的鸟里莺类是很少的。我只在林中发现了黑白林莺、黄腹地莺、食虫莺、红尾鸲和蚋莺这几种。 在这些莺类中,最有趣的就是黄腹地莺了...
程方秋生得千娇百媚,肤如凝脂,一睁开眼,居然成了一本七零年代文里的炮灰女配。她无语望天,在这个充满限制的时代,她只想当条咸鱼,拿着便宜老公的丰厚工资买买买,顺便再好好享受宽肩窄腰,冷峻帅气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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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死的,终归要死要活的,终究会活。最初。刘封只想救下关羽,求得活命的生机。可渐渐的。刘封发现,当年在上庸争来的不仅仅只有生机。还有…曹丕刘封,你一个贩履小儿的假子,又来拒汝公!孙权兔死狗烹,鸟尽弓藏。刘封你别杀了,你要养寇自重啊!司马懿我有一计,可谗言刘封蓄意谋反!诸葛亮大司马蹈履忠节,佐命二祖,内不恃亲戚之宠,外不骄白屋之士,可谓能持盈守位,劳谦其德者也刘禅当年父皇仙逝时,曾在屋外埋伏刀斧手,一旦刘封兄长同意继位称帝,刀斧手就会出现将朕砍了。救朕命者,刘封兄长也!多年后。陈寿在刘封传评曰刘封虽处嫌疑之地,但思防足以自卫虽事二祖,但不负父子兄弟之谊。奇哉!...
少年林澈,身负荒古霸体,本是天生至尊,却在成年之日得知,他不过是亲生父亲,为自己天生魔瞳的亲弟弟,准备的一具神体!只因林澈是婢女所生,出身卑微,就被视作可牺牲的弃子!不就是一块骨,我林澈今天,削骨还父,自此以后,与你林玄奇,再无瓜葛!自此,林澈削骨还父,觉醒太古混沌体,斗圣子,战诸神,掌阴阳,定乾坤,横推当世!我有一座神魔塔,可镇天地日月星!...
某天,陆晨突然发现自己拥有了超能力,并且每月都会刷新一次。只不过这些超能力好像都不太对劲。能够跟动物交流,但动物的智商不会因此提高可以暂停时间,但自己也会被暂停能够预知未来,但很快就会忘记所以看着面前白裙飘飘表情疑惑的女生,陆晨正色说道虽然忘记原因了,但请你务必跟我交往!...
出身显赫,幼年意外与家人失散因祸得福,被世外高人收养,练就天眼神功!大学期间,办企业,拥有财富巨万!认祖归宗,从此踏上仕途之路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