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佰万福宝更新时间:2025-07-30 14:36:50
孟锦歌穿成炮灰,猝不及防死了两次,发现自己身处在闺蜜写的小说里,是被换掉的真千金。幸运的是当发生某些特定剧情时,她能联系到闺蜜提前预知剧情,还能在法则允许范围内开启金手指。孟锦歌:要美貌、要当天下第一美人!闺蜜在键盘上一阵乱敲:文字描述与设定严重不符,已经被自动删除。孟锦歌:要特异功能!闺蜜:“……既然你穿的原主是屠户家身强力壮的小女儿,那么‘力能扛鼎’可行?”可是那个本该死在新婚夜的炮灰夫君,怎么不光命长还缠上来了?某日,被孟锦歌轻松举过头顶的某人大喊:“夫人,为夫错了……”…… 穿进闺蜜写的小说里当炮灰?不存在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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…”话说一半,心上打了个突,锦歌止住没说完的话,又夹了一筷子菜。 刘清水继续道,声音不复往日的清朗,听着有些低沉,“赏花宴过后,孟府前后已有两队人马赶往安居县……” 刚刚还吃着还香的很的油焖鸡,突然变得索然无味,孟锦歌机械的嚼着口中的食物,咽下,又往嘴里夹了一筷子兔肉。 这么好的酱兔,也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吃到了。 “……你知你来京城时用了十来天,可知从京城到安居,先若是快马,走一个来回只要三五天吗?” 孟锦歌丢下筷子,直接捧起兔腿啃。 一只白皙修长的手搭在孟锦歌腕上上,指节分明,指尖微红。 刘清水看着孟锦歌,眼中闪过意味不明的深意:“你只管安心,我能救你一次,这一回也定能护住你。” ...
程方秋生得千娇百媚,肤如凝脂,一睁开眼,居然成了一本七零年代文里的炮灰女配。她无语望天,在这个充满限制的时代,她只想当条咸鱼,拿着便宜老公的丰厚工资买买买,顺便再好好享受宽肩窄腰,冷峻帅气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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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死的,终归要死要活的,终究会活。最初。刘封只想救下关羽,求得活命的生机。可渐渐的。刘封发现,当年在上庸争来的不仅仅只有生机。还有…曹丕刘封,你一个贩履小儿的假子,又来拒汝公!孙权兔死狗烹,鸟尽弓藏。刘封你别杀了,你要养寇自重啊!司马懿我有一计,可谗言刘封蓄意谋反!诸葛亮大司马蹈履忠节,佐命二祖,内不恃亲戚之宠,外不骄白屋之士,可谓能持盈守位,劳谦其德者也刘禅当年父皇仙逝时,曾在屋外埋伏刀斧手,一旦刘封兄长同意继位称帝,刀斧手就会出现将朕砍了。救朕命者,刘封兄长也!多年后。陈寿在刘封传评曰刘封虽处嫌疑之地,但思防足以自卫虽事二祖,但不负父子兄弟之谊。奇哉!...
少年林澈,身负荒古霸体,本是天生至尊,却在成年之日得知,他不过是亲生父亲,为自己天生魔瞳的亲弟弟,准备的一具神体!只因林澈是婢女所生,出身卑微,就被视作可牺牲的弃子!不就是一块骨,我林澈今天,削骨还父,自此以后,与你林玄奇,再无瓜葛!自此,林澈削骨还父,觉醒太古混沌体,斗圣子,战诸神,掌阴阳,定乾坤,横推当世!我有一座神魔塔,可镇天地日月星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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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身显赫,幼年意外与家人失散因祸得福,被世外高人收养,练就天眼神功!大学期间,办企业,拥有财富巨万!认祖归宗,从此踏上仕途之路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