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家伙平时懒懒散散的,跑起来真跟兔子似的飞快,且走位飘忽,死侍们连他的衣服角都够不到。就这样他带着死侍们在高架路上来来回回跑了三遍,半个马拉松的距离总该有了。 但死侍们的体力几乎是无限的,芬格尔却总有体力耗竭的时候。看见他停下了,死侍群骤然兴奋起来,从天到地的婴儿哭泣声好像也变得热切起来,那些生出膜翼能够飞行的死侍围着芬格尔上下翻飞,倒不急于扑上去撕裂他,好像是在庆祝捕猎成功。 面对那些潮水般起伏的银色面具,芬格尔竟然没有什么恐惧的表情,而是叹了口气,有种影视明星出得门来看见门口都是记者,叹口气说这么多采访我可怎么接得下来的感觉。 “出来吧,姑奶奶!救命啊!真看着我被这帮家伙咬死啊?”芬格尔仰头望着停在电线杆上的死侍们,它们像是巨型的乌鸦,却有着类似...
程方秋生得千娇百媚,肤如凝脂,一睁开眼,居然成了一本七零年代文里的炮灰女配。她无语望天,在这个充满限制的时代,她只想当条咸鱼,拿着便宜老公的丰厚工资买买买,顺便再好好享受宽肩窄腰,冷峻帅气...
天降异能,逗比猛男化身怪力美少女。都市轻松日常,怪力莽穿一切,人生不过喝酒又吃肉打打小怪兽。什么?还能魅惑苍生!走开,你们这些该死的金钱!走开,你们这些该死的地位!世上无人不识我!绝世美人王铁柱!柱哥,你有可能成为超人啊!超人?哪个超人?咸蛋超人啊!不是,是那个裤衩穿外面,到处溜达那个。哦,我知道,就是跟蝙蝠侠大战那个是吧。对对对,就是他。我看过,打着打着,还有神奇女侠,小丑女,猫女啊啥的,都来了。但没看见穿裤衩啊!等会儿?柱哥,你看的是正经超人不?...
来自现代的有为青年,魂穿到大唐开元盛世的一个少年方重勇身上。除了那个失踪了,又留下一堆大坑的不靠谱老爹外,方重勇的日子过得还算惬意。也就麻烦多点,生活苦点,处境凶险点,前途渺茫点罢了。反正现在还是开元年间,天宝都还有十多年,大把的和平时光可以给他挥霍。方重勇觉得以自己的本事,开开心心混到老死没有任何问题。直到很久以后,北方幽州传来一个消息,那个叫安禄山的蕃将,被人给斩了,斩他的人叫方有徳。方有徳?为什么跟我爹一个名字?方重勇发现他似乎遇到了一个无解的大麻烦。...
少年林澈,身负荒古霸体,本是天生至尊,却在成年之日得知,他不过是亲生父亲,为自己天生魔瞳的亲弟弟,准备的一具神体!只因林澈是婢女所生,出身卑微,就被视作可牺牲的弃子!不就是一块骨,我林澈今天,削骨还父,自此以后,与你林玄奇,再无瓜葛!自此,林澈削骨还父,觉醒太古混沌体,斗圣子,战诸神,掌阴阳,定乾坤,横推当世!我有一座神魔塔,可镇天地日月星!...
现代叱咤风云的玄门门主,一朝穿越,她成了受尽折磨,惨遭凌虐的逸王妃。渣夫要取她儿子心头血,白月光要将她乱棍打死。开局便拿着这手烂牌的苏清月丝毫不慌,看她一手医术,一手萌宝,将欺辱之人打的落花流水,桃花更是朵朵开。只是这不知从哪冒出来的男人突然堵在门边,直称她是他自己夫君。某日。小团子指着外头的男人,娘,那个帅叔叔带着聘礼又来了!...
为了弟弟,时茵把自己洗干净送上门。她看着眼前的男人,颤着身子咬着唇司先生,我很干净。一夜过后,她决定和这位权势滔天的司先生分道扬镳。然而,再次被男人救下时,她却被男人堵在墙角,冷淡矜贵的男人掸了掸烟灰,仿佛随口问道时茵,我救了你,你打算怎么感谢我。他救她三次,她搭上一辈子。时茵以为这是她命中注定的劫,却不知他守株待兔,隐忍多时。对于司危来说,爱一个人就是从渴望开始,他渴望时茵许久,爱她一生。...